我公司4-6月份利润为负数,第一季度已经预缴了1500的所得税,现在第二季度计提出来所得税是-57.55,那我做凭证是怎么做?登记入账又怎么登?是下面这样么
凭证:
计提:
借:应交税金-应缴所得税 57.55
贷:所得税57.55
结转:
借:所得税57.55
贷:本年利润57.55
但是这样记的话 所得税总账会和利息记录财务费用贷方一样,导致报表和账上数字不统一,难道要和财务费用的利息一样 用红字记录借方?
还有个问题是,财务费用的利息,用红字记录明细账的借方,而凭证上是在财务费用的贷方,科目汇总表也是,导致总账的利息在贷方,与明细账不一致,这个又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