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我家阳台,邻居说是共墙,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1-28
共用墙是两家共有的,哪一方都不能随意拆除或者改建。如果是承重墙后果更严重,因为承重墙要承载着楼房的所有重量,拆掉一部份,其本身承载的负荷就要分散到其他的受力点,长时间的过载,会对楼房的承受力造成影响。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都属于禁止行为。
可以先和领居协商,协商不成再找小区的物业去协商,自己可以不出面,容易闹矛盾和发生冲突。物业协商不果,再找开发商来交涉。如果开发商也不起作用,就走法律途径,把邻居、物业、开发商同时告上法庭。邻居非法占用两家共用部分,属于侵权;物业和开发商监管不到位,也是有责任的。
扩展资料: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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