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结算凭证第一联不小心写作废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2-17
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票据号段顺序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填写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时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