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帮别人代驾(私人的,就是帮别人拉货,一次给200块,不定期,没合同)小货车高速公路上由于车辆

我弟弟帮别人代驾(私人的,就是帮别人拉货,一次给200块,不定期,没合同)小货车高速公路上由于车辆打滑撞上右侧护栏,导致车辆受损。车头与护栏形成丁字形,副驾驶(也就是车的主人,他急于下车拍照,供理赔用的)。右侧门已无法打开,他要求我弟下车,他从左侧也就是驾驶室这边下去了。他就在车头前拍照,(车祸以后他们都忘了开双跳灯,也未来及放警示标识),我弟在打电话报警。后来多车(至于几车我弟没看见,只听见撞击)追尾撞击到这个静止的小货车上,致使车主死亡(此时他在车头前拍照,一次事故后车头与护栏间还有点间隙),我弟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有没有责任?有的话占多少?跪求专业回答

作为驾驶员,发生事故后未在后方放置警示标志,存在过错,具体责任由交警认定。
你弟弟作为雇员,在从事雇主安排的实务时发生交通事故,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有过错的,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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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27
你弟弟负全责,开双闪,放警示牌,这是一个司机必做的事,是基本常识。追问

律师都没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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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1-27
有撞坏护栏的责任。追尾导致车主死亡是后面车辆驾驶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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