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劳动保障的,希望有律师能帮我解答

我2013年11月份在一家外企入职,试用期6个月,也就是2014年4月 试用期合同结束,但是公司一直没续签,五险一金,包括各种福利也都有,一直到现在, 而且现在我工资很低,都快做两年了,工资比新来的还低,我现在不想做了,请问,我现在去当地劳动仲裁告这家公司 ,能告的赢吗?还有一点,我试用期满了以后,到现在都没续签合同,应该是公司的失职吧,我听别人说,告的话,可以稳赢,能拿到10个月的双倍工资,请问 ,这是真的吗???? 在线等。。。。。。。。。

第1个回答  2015-04-17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4-17
试用期六个月应该签三年的劳动合同。你是说公司一直没有和你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吗。如果是的话,公司确实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合同签订的约定。但是一般就这个问题的仲裁应该是一年的时效。你可以给当地劳动仲裁机关致电问一下当地政策。如果没有超过时效,公司应当补偿你11个月的工资。追问

你好,我还是有点不是很懂,劳动争议的时效1年? 我是2013年10月22日入职,2014年4月22日合同到期,现在告的话 ,会不会晚?我现在还在这家公司上班,还有就是像这种跨国外企告的赢吗????

追答

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你要抓紧时间,目前还没有到时限,不过现在已经17号了。你抓紧去看看还能不能立案。你目前的证据只要充分,确定没有给你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话,是有胜算的。具体还要咨询你当地的律师,帮你准备材料。

第3个回答  2015-04-17
你好,你赶紧找律师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要求支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因为劳动争议的申请时效是1年,另外你如果超过了1年就不能再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了。追问

你好,我还是有点不是很懂,劳动争议的时效1年? 我是2013年10月22日入职,2014年4月22日合同到期,现在告的话 ,会不会晚?我现在还在这家公司上班,还有就是像这种跨国外企告的赢吗????

追答

那也得赶紧申请劳动仲裁,否则你就不能主张双倍工资了。

追问

再最后问一次,然后把分给你,劳动争议的时间是怎么算的,???

追答

我跟你讲,就是关于双倍工资的这个问题,是从你到单位工作的第一天开始就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包括试用期,从工作1个月后开始计算11个月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另外关于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是1年,即从你工作12个月之后开始如果超过1年,劳动仲裁委员会就不会支持你双倍工资了,再直接一点说就是想要双倍工资的话你必须在工作两年之内主张并申请劳动仲裁,够明白了吧!

追问

非常感谢 金律师。。。。谢谢 ,明白了 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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