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4-25
1. 消防安全方针: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这一方针强调了两个主要方面:一是预防火灾的发生,二是准备及时扑救火灾。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章第四条的规定,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消防工作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则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具体实施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
3. 军事设施消防: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负责监督管理,而消防救援机构提供协助。
4. 其他设施消防: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等特定场所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5. 部门协作:除了上述单位外,其他相关部门也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做好消防工作。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