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时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7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时间为1953年12月31日。在当时的中国与印度的谈判中,周恩来首次代表中国政府提出了这一原则,并得到了印度方面的认同。随后,在1954年4月,这五项原则被正式写入了中印双方达成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的序言中,从而成为了新中国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内容包括:互相尊重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平共处。这些原则不仅体现了主权、正义、民主、法治的价值观,也成为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其精髓在于所有国家的主权一律平等,反对任何国家对国际事务的垄断。
中国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积极倡导者和坚定实践者。这些原则已被载入中国宪法,成为了中国外交政策的基石。中国将继续走和平发展道路,并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与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共同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中国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外军事关系,开展军事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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