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的是:如果该法律从某日起生效,起诉时间在此之前,审理过程中已经到了这个时间,判决时应该遵从新法律规定还是旧法律规定?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指的是民事诉讼。比如离婚诉讼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适用与否。
谢谢各位回答!
审判时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适用方法是德国法律工作者在他们的法律学习初始阶段要学习的内容,可以使得大家都用同一种思维方式思考问题,从而作出契合法律规范和承载法律基本价值内涵的裁判结论,其对法律适用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扩展资料:
法律原则适用的条件:
1、顺序限制: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这个条件要求,在有具体的法律规则可供适用时,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2、目的限制: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这个条件要求,如果某个法律规则适用于某个具体案件,没有产生极端的人们不可容忍的不正义的裁判结果,法官就不得轻易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3、在判断何种规则在何时及何种情况下极端违背正义,其实难度很大,法律原则必须为适用第二个条件规则提出比适用原法律规则更强的理由,否则上面第二个条件规则就难以成立。
4、即使出现了法律规则的例外情况,如果没有非常强的理由,法官也不能以一定的原则否定既存的法律规则。只有出现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情形,法律原则才可以作为弥补规则漏洞的手段发挥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适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诉讼法
谢谢!请问有没有例外情形?仅就适用法律而言,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吗?是不是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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