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三邪——“赶尸”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29
      在湘西,共有“三大邪”,其一为“赶尸”,其二为“放蛊”,三为“落花洞女”。也正是这三邪,让湘西成为一片不折不扣的神秘之土,而赶尸,则是其中最广为人知,也是最骇人听闻的事件,这些年不少影视和文学作品以此为原型加以改编演绎,更是越来越玄乎了。

“湘西赶尸由来已久,客死他乡之人,被赶尸人带领着,一步一跳行走在山林的夜色中。赶尸人手摇铜铃不紧不徐,死尸身披咒符亦步亦趋,山间小路上,但凡能够听到那铜铃响声的地方,鸡不鸣狗不叫,鸟兽回避,连游鱼都深深地潜入了水底。”

      赶尸,顾名思义的话,就是活人赶着尸体走。用当地的行话来说,又叫移灵、走影、走脚,兴起于清朝中叶,发源于沅江上游一带。在中国,自古都有一个落叶归根的观念。虽说人死如灯灭,但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客死他乡之人,往往都要运回家乡安葬。这便催生了赶尸这个特殊的行当。

      说到整个赶尸的经过,民间传说甚广,三个重要的名词:走尸、赶尸匠、死尸客栈。

        在解放前,若在湘西神秘的山村小客店投宿,便极有可能看到死尸走路,当然,尸体当然是不会自己行走的,这就需要一个特殊的人,通过特殊方式来引路,这个人便是赶尸先生,当地人称之为“赶尸匠”。通常来说,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有些赶尸匠也会带着一两个徒弟,一是怕天黑路滑,尸体翻倒,多个人也多个照应,二则是有的尸体死相恐怖,多个人也能给自己壮壮胆。赶尸匠通常不打灯笼,手中拿着一个被称为摄魂铃的铜铃,摇得叮当直响,用当地人的说法来说,是让他身后的这些他乡之魂找到他的方向,不至于魂魄离体,成为孤魂野鬼。

    “走脚”的时间选择也颇为讲究,赶尸匠一般是昼伏夜行,不会穿村过镇,而是选择一些荒山野岭,或是山间小路徐徐而行,这也很好理解,要是大白天的带着一队尸体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还不吓死人呐?其次也是忌讳猫狗等畜生冲撞尸体,要是尸体残缺不全,也没法向雇主交代。赶尸途中有“死尸客栈”,只有赶尸匠和尸体入住,活人不住,由于收入不菲,这些客栈虽然看起来门庭冷落,倒也经营得不错。赶尸匠赶着尸体,天亮前就达到客栈,夜晚悄然离去。尸体都在门板后面整齐地倚墙而立,遇上大雨天不好走,就在店里停上几天几夜。雇主事先会给赶尸匠交上一半的钱,等到了目的地,交接了尸体,再把剩余的钱给补上,这一趟“走脚”便算是完成了。

沅陵县的楠木铺乡有一位孤寡老人,据老人说,在他爷爷辈那个年代,村里有一个瘸腿师傅,以前做木工的,人家都叫他'李瘸子’,李瘸子腿摔折后,干不了活,便在附近山里开了一家小店,小店只有两间房,没有名字,但据说赚了点小钱,李瘸子后来还娶了个媳妇。老人没有明说,但我们大概也能猜到,这应该就是我们常说的死尸客店了。死尸客店通常房门大开,当问老人这样会不会招贼时,老人咧开嘴笑了,说道:“给死人住的,哪个敢进去哟!”

      有书面文字详细记载,赶尸活动主要出现在湘西的沅陵、泸溪、辰奚、叙浦四县。

          往北不能过洞庭湖,向东只到靖州,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云南和贵州。传说,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国辖地,再远就出了地界,即使道司法术再高也赶不动那些尸体。著名苗族作家沈从文在他的一篇文章里写道:“经过辰州(今沅陵),那地方出辰砂,且有人会赶尸。若眼福好,必有机会看到一群死尸在公路上行走,汽车近身时,还知道避让在路旁,完全同活人一样。”

       

        湘西有一个特点,这里少数民族众多,有土家、苗、回、瑶、侗、白等30多个民族,当今不少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表明,苗族是最早发明兵器、刑法、巫术的民族,因此赶尸匠在当时也被看做是“半人半巫”的存在,备受敬畏。巫是什么?古人说,巫者,医也。所谓“医”,在古人眼里,就是人生乃至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最高境界。《黄帝内经》就是证据。在以前科学不发达的年代,民间普遍认为“医”和神灵相关,湖南在战国时期是楚国,“楚地”也便一直沿用了下来,赶尸、蛊术等都属于楚巫文化的一部分,而巫有黑巫术和白巫术之分,赶尸通常被认为是白巫术。

        赶尸是门手艺活儿,规矩繁多,又因手法不同,分若干流派,各赶尸家族族规也不尽相同,流传较广的大致有两点。

      一、传男不传女。在湘西,赶尸传男不传女,巫蛊传女不传男。赶尸为什么只传男人呢?其实很好理解,男儿力气大,胆子壮,在赶尸匠看来,阳气重,可以镇住死尸的阴气。

        二、传内不传外。赶尸家族对自家手艺绝活儿都严格保密,从不外泄,只有血缘关系的男性才有继承权。

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传说因为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1.雷击殆命者不赶,此类人在苗民看来是不孝不仁、暴殄天物之辈,早被雷神打得三魂七魄俱灭;

2.投河吊颈者不赶,他们的魂魄被野鬼纠缠,招回会影响旧鬼投生,宿命如此;

3.病死者不赶,其魂魄已被无常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

在湘西民间,自古就有赶尸这一行业,但这一行业又是何时何人所创呢?据说这跟“奇门遁甲”有密切关系。奇门遁甲是道教中的玄学,分法术和占卜两种,起源于九宫算法。

赶尸的起源,民间有书记载:相传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语:公公)蚩尤率兵在黄河边与敌对阵厮杀,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后方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后,阿普蚩尤命令阿普军师把战死的弟兄送回故里。

于是阿普军师装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样,站在战死的弟兄们的尸首中间,在一阵默念咒语、祷告神灵后,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节”后面规规矩矩向南走。敌人的追兵来了,阿普蚩尤和阿普军师连手作法引来“五更大雾”,将敌人困在迷魂阵里……这便是赶尸的最早版本。

因是阿普军师所“司”(实施、操作意)之法术让大家脱的险,大家自此又把他叫“老司”;又由于阿普老司最后所用的御敌之实乃“雾术”,而“雾” 笔画太多难写,于是改写成一个“巫”字取而代之。其实,这巫字也是个象形文字:上面一横代表天或者雾,下边一横则代表地,而中间的那一竖就表示“符节”了;竖的两边各有一个人字,右边那个代表阿普蚩尤,左边那个代表阿普老司,意思是要两个人联合起来才能作巫术。

第一种说法:尸体其实是背的。 赶尸人事先会在尸体上涂上药水防腐,用黑布盖上,然后带着两三个徒弟,轮流背运尸体,直至目的地。至于口中所念的咒语,和手中摇的铃铛,其实是为了制造恐怖气氛,让生人远离。因为赶尸人走的是夜路,黑灯瞎火的容易出现视觉误差,所以尸体看起来像是在自己行走。这种说法目前传得比较广。

第二种说法:尸体是用扛的。 这种说法最早来源于台湾一家名为《怪力乱神》的电子版上。2006年,《怪力乱神》上刊登了一篇揭秘赶尸的文章,大致的意思是说,在赶尸时,赶尸人会用一根细长的竹竿,从尸体腋下穿过,并将手臂捆绑在竹竿上,尸体穿着宽大的寿衣,遮住了竹竿,而赶尸人则扛着竹竿走。由于竹竿受力后弯曲,带动尸体晃动,在夜里看上去就像是直立的尸体双手平举在跳跃一般。

第三种说法:分尸后搬运。 中央电视台10套《走近科学》栏目曾播出过一期《行走的尸体》,报道说有运尸匠会只留下尸体的头和四肢而抛弃躯干,而另用稻草等扎一个新躯干。而搬运时一名运尸匠会把尸体背上,然后一起套上黑尸布。为防止死者家属看穿,赶尸匠会独办收殓,只让家属粗看尸体。这种解释没有说明如何同时运多具尸体,也没有解释尸体如何蹦跳状前进。

第四种说法:假死人之说。 这种阴谋论观点认为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赶尸,尸体是活人装的,“赶尸”其实是黑帮的走私活动,借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争相走避的队伍,掩饰贩毒非法行为。“赶尸”的时候,“假死人”会头戴大草帽,将头部都覆盖住,身上穿长袍大褂,手臂纸钱。四肢捆上竹片,目的是不让手足关节弯曲,是其据退跨步显得僵硬,俨然像死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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