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工程公司,我是一位新手会计,有关会计实务的问题请教一下。原来做入“库存商品”的某个设备现在不进行直接销售了,而用入工程中。能否直接转入“生产成本”,还是要先调整到“原材料”科目,再才能转入“生产成本”啊?
感谢各位朋友的热心帮助。但我还是存在疑惑。
我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原来的会计一直没有用过“在建工程”这个科目。
我司发生销售业务时,结转销售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领用材料用于工程时,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再结转制造费用,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最终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她在做帐务处理时,只要是用于销售的,发票就做入“库存商品”;用于工程的,发票就做入“原材料”。
我现在的疑惑就是,现在要将她原来做入“库存商品”的,用于工程。因为原来一直没有用过“在建工程”这个科目,现在可以用吗?这样会违背一贯性原则吗?我原来准备把”库存商品”先冲销,再计入”原材料”这样做,不知可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