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原本的地基不好,想另外搞一块地基怎么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18
一、农民建房审批程序
1. 提出申请:申请人需提交经本村民小组2/3以上农户签字(包括村民小组组长和四邻)的申请报告,向所在地村民建房理事会提出建房申请。
2. 村组会评:村民建房理事会和村委会应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并公示申请人的住房面积、户籍关系、用地理由、占地类型、用地面积、规划情况、四至界线和权属情况。如公示5日无异议,申请人可领取填写农村村民建房全程管理表,不选用通用标准设计图纸的还需提交房屋建筑设计施工图,并由村委会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3.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审批申请表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拟建房地址是否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员签署意见后上报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不符合条件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土资源管理所需向申请人和村委会出具书面答复。
4. 发放证书: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建房的,相关管理所应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副本)》、《建设用地批准书》,并提供通用标准设计图纸。
5. 张榜公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所属的村民小组,并由村民小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张榜公布,公布期限为5天。
6. 放线及施工:建房户在开工前7日需向相关管理所申请放线,方可开工建设。放线时,管理所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并加强建房过程中的建筑质量安全监督。
7. 竣工验收及登记发证:农村村民在建房屋竣工后,应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如验收不合格,则不得发放相关证件。
二、农民建房禁止的行为
1.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建房。
2. 不按规划局提供或自选的新户型建房。
3. 占用基本农田和“衫昌开天窗”建房。
4. 在公路红线范围内建房,即在省道两旁20米以内、县道15米以内、乡道10米以内、村道5米以内禁止建房。
5. 占用行洪河道建房,未经批准毁林建房。
6. 在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段建房。
7. 城镇居民购置宅基地或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
8. 不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三、申请审批建房的条件
1. 没有住房的农户。
2. 原有住房破旧需要改造或拆除建新。
3. 达到法定婚龄的农民分户后,没有住房。
4. 原有住房破旧需另选址新建住房,本人同意将原宅基地退还集体。
5. 其他符合建房条件的。
农村土地有整体规划,只有规划中规定可以建设的区域才可作为宅基地使用。如耕地是用于种植农作物的,未经审批不允许盖房子。如果是宅基地,只要符合申请建住宅条件,且拟使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有权机关批准后即可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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