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回答是基于你已经有一定的dos使用基础的
copy是复制命令,不多解释。
con 是dos 设备文件的简称。 在dos中把很多外部设备作为文件,称为设备文件。dos中这样规定的:con 控制台(键盘/显示器) aux (或com1)第一个串口 lpt1 第一个并行打印机接口,nul 不存在的设备
所以,举例说明:
copy con abc.txt
这条命令的意思就是从键盘中把输入的文字复制到文件abc.txt中去,所以输入命令后,在输入字符,结束时按下
ctrl+z.你输入的文字就会保存到abc.txt这个文件里了。
而如果你输入的是
copy abc.txt con
计算机则会把abc.txt中的文字复制到屏幕上,也就是显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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