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物的用途,有无地下室、设备基础和地下设施,基础的形式和构造。
2、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
3、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4、相邻建筑物的基础埋深。
5、地基土冻胀和融陷的影响。
6、选择地势高、地下水位低、地表排水良好的建筑场地,对低洼场地,宜在建筑四周向外一倍冻深距离范围内,使室外地坪至少高出自然地面300~500mm。
7、防止雨水、地表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侵入建筑地基,应设置排水设施,在山区应设截水沟或在建筑物下设置暗沟,以排走地表水和潜水流。
扩展资料:
1、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地基宜浅埋,当上层地基的承载力大于下层土时,宜利用上层做持力层,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深不宜小于0.5m。
2、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当必须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地基土在施工时不受扰动的措施,当基础埋置在易风化的岩层上,施工时应在基坑开挖后立即铺筑垫层。
3、当存在相邻建筑物时,新建建筑物的基础埋置深度不宜大于原有建筑基础,当埋置大于原有建筑基础时,两基础间应保持一定净距,其数值应根据原有建筑荷载大小、基础形式和土质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