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生活中常见的自我保护行为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5-20
人到老年,要学会自我保护,往往因一件小事酿成大祸,甚至死亡。人到老年尽管也有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时候。但总的讲不再有少年狂妄,青年的精力,青年人的浪漫,青年人的思维和智慧。人到老年要服老,不服老是不行的,这是自然规律,千万不要逞强。人到老年有些事力不从心,千万不要蛮干。
近年来耳闻目睹南昌地区有的老年人不该出的事出了,有着不可挽回的损失,真是后悔莫及。
例一, 有位老同志,因为拆迁户分到了一套新居,他为了省钱,他自己动手刷粉房里墙面,自己购买涂料, 借一个木架,天天爬上爬下粉刷。当任务完成一半,也做了二、三天功夫,有一天突然天昏眼花,从脚架上掉下来,正好头落地,送到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例二, 有二位老同志,因早上外出晨练,忘记了带钥匙,这也是常有的事,因为老年人记忆力差。结果晨练回来,发现自己忘带钥匙,认为二楼不高,也不在乎,拿楼梯爬窗,结果不小心,楼梯歪倒,掉下来当场死亡。另一位也是忘记带钥匙,自己搬一个小凳从大门的摇头上用竹棍挑,结果不小心,人站不稳,小凳一歪人倒地,正好头碰到水泥地上,当即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例三, 有一位老年人夏天喜欢起早,因为老年人都有早醒的习惯,天未亮出门散步,晨练,走到一个溪水边,有的说是让汽车,但又找不到汽车经过,结果不小心,人倒在糊泥上,面对糊泥,等天亮时晨练人多发现,送到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例四, 有位同志生活很节俭,就连吃药也舍不得(虽然有一部分报销)。身患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结果病越来越重后,出现了糖尿病并发症,送到医院抢救,因为平时病控制不好,并发症严重也无法医治身亡。
以上4例虽然是老年朋友中不幸之事一小部分,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不必要发生的事。因此老年朋友,必须注意的是:
一, 不必太节俭了。有些该花钱的就要花钱,也不要给自己太过不去了。今天我们老年朋友都有一些养老金,虽然钱不多,但还是可以满足生活需要。像装修房子的事,就应该请人干,不必自己动手,当然自己参与是可以的,不必唱主角。
有病该吃药的就要吃,不能造成大病,大病要花更多的钱。当然要预防为主,预防只要花一元钱,就可以代替治病8元钱。
二, 晨练不必太早,按照科学,健身上午9——10时,下午3——4时,甚至晚饭后散步更好。有的老年朋友,早上醒的早,所以起床早,认为越早越空气好,这是不科学的。有的老年朋友你早我又更早,有的人3——4点就晨练,有的跌断脚,跌伤腰。

老年人为国家、社会和家庭作出了贡献,晚年理应受到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尊重、关心和保护。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为此,我国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在1996年8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全社会都要认真学习、执行、贯彻《老年法》,坚决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