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白化病,就是头发是白的,皮肤很白,眼睛 怕光,

我想问一下,白化病,就是头发是白的,皮肤很白,眼睛 怕光,皮肤怕晒,眼睛高度近视 ,眼球不停地动,请问能不能申办残疾证?

第1个回答  2011-11-05
一、视力残疾标准

(一)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二)视力残疾的分级
类 别 级别 最佳矫正视力
盲 一级 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 ≥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 三级 ≥0.05-<0.1
四级 ≥0.1-<0.3
[注](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3)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三、言语残疾标准
(一)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者),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3岁以下不定残)。
言语残疾包括:(1)失语:是指由于大脑言语区域以及相关部位损伤所导致的获得性言语功能丧失或受损。(2)运动性构音障碍:是指由于神经肌肉病变导致构音器官的运动障碍,主要表现不会说话、说话费力、发声和发音不清等。(3)器官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是指构音器官形态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其代表为腭裂以及舌或颌面部术后。主要表现为不能说话、鼻音过重、发音不清等。(4)发声障碍(嗓音障碍):是指由于呼吸及喉存在器质性病变导致的失声、发声困难、声音嘶哑等。(5)儿童言语发育迟滞:指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其言语发育落后于实际年龄的状态。主要表现不会说话、说话晚、发音不清等。(6)听力障碍所致的语言障碍:是指由于听觉障碍所致的言语障碍。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或者发音不清。(7)口吃:是指言语的流畅性障碍。常表现为在说话的过程中拖长音、重复、语塞并伴有面部及其它行为变化等。
四、肢体残疾标准

(一)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肢体残疾包括:1、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2、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3、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二)肢体残疾的分级
1、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1)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2)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3)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6)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2、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3)双大腿缺失;(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3、肢体残疾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双小腿缺失;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4、肢体残疾四级: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单小腿缺失;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脊柱强(僵)直;脊柱畸形,驼背畸形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单侧拇指全缺失;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成年人);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多重残疾标准 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为多重残疾。多重残疾应指出其残疾的类别。多重残疾分级按所属残疾中最重类别残疾分级标准进行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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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11-04
不是的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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