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物理概念教学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如题所述

一、要让学生把新旧知识联系,建立物理规律的事实依据,掌握物理规律的探究方法
  物理规律反映了物理现象中的相互关系、因果关系和有关物理量间严格数量关系,因此,在物理规律的教学中,必须将那些原先分散学习的有关物理概念综合起来,把研究它们的关系作为主题。只有用联系的观点来引导学生研究新课题,提出新问题,才能激发学生新的求知欲与新的钻研志趣。另一方面,物理规律本身,总是以一定的物理事实为依据的,因此,学生学习物理规律,也必须在认识、分析和研究有关的物理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对于初中学生,他们的抽象思维能力不强,理解和掌握物理规律更需要有充分的感性材料作为支柱。
  中学生认识和掌握物理规律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简化了的探索和研究过程。而学生对物理规律的获得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直接从实验结果中分析、归纳、概括而总结出来,即实验归纳法;另一种途径则是利用已有的概念和规律,通过逻辑推理或数学推导,得出新的规律,即理论分析法。实验归纳法是探索物理规律的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方法。总之,我们应当在物理规律的教学中,让学生初步掌握物理规律的探究方法。
  二、要让学生理解物理规律的物理意义
  作为初中阶段的物理,一般着重于用文字语言加以表述,即用一段话把一个规律的物理意义表述出来,有些规律还用公式加以表达。对于规律的文字表述,要认真加以分析,使学生真正理解它的含义,而不是让学生死记结论。而且必须是在学生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对它的本质有一定认识的基础上进行,例如:牛顿第一运动定律的教学,可仿照伽利略“理想实验”的思路,在观察实验的基础上,进行推理想象,由有摩擦时的运动情况推想到无摩擦时的运动情况,最后把这一规律表述为“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外力作用的时候,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在理解时,要注意弄清定律的条件是“物体没有受到外力作用”,还要正确理解“或”字的含义,“或”不是指物体有时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有时保持静止状态,而是指如果物体原来是运动的,它就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如果原来是静止的,它就保持静止状态。
  许多物理规律的内容可以用数学形式表达出来,即定律的公式。要使学生从物理意义上去理解公式中所表示的物理量之间的数量关系,而不是从纯数学的角度加以理解,例如,欧姆定律的表达公式:I=U/R,应当使学生理解,这一公式表达了电流的强弱决定于加在导体两端电压的大小和导体本身电阻的大小,即某段电路中电流的大小,与这段电路两端的电压成正比,与这段电路中的电阻成反比。如果对公式进行变形,则有R=U/I,即电阻的定义式。如果不理解公式的物理意义,就可能得出“电阻与电压成正比”这一类错误的结论来。
  三、要让学生明确物理规律的适用条件和范围
  每一个物理规律都是在一定条件下反映某个物理现象或物理过程变化规律的,规律的成立是有条件的。因此,每一规律的适用条件和范围也是一定的。学生只有明确规律的适用条件和范围,才能正确地运用规律来研究和解决问题,才能避免乱用规律、乱套公式的现象。例如,欧姆定律I=U/R,适用于金属导体,不适用于高电压的液体导电,不适用于气体导电,不适用于含源电路或含有非线性元件的电路,而且,I、U、R必须是同一段电路上的三个物理量。
  四、要让学生认清所研究的物理规律与有关物理概念和物理规律之间的关系
  物理规律总是与许多物理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与某些物理规律也相互关联,应当使学生把物理规律与和它相关的物理概念和物理规律之间的关系搞清楚。例如,牛顿第一定律与物体的惯性虽有联系,但二者有体质上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常发现中学生把惯性与运动状态等同起来,把用力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说成是“打破物体的惯性”,把物体不受外力作用保持原来的运动状态说成是“保持物体的惯性”。我们知道,惯性是物体的固有属性,物体无论是静止还是运动,无论是从静到动还是从动到静,任何时候都具有惯性,质量是物体惯性大小的量度,因此不能说“打破惯性”。牛顿第一定律是一个反映这些客观事实的物理规律,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五、要让学生学会运用物理规律说明和解释现象,分析和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对于物理规律,不仅要求学生理解,而且要求会灵活运用,因为我们学习的目的就是学以致用。初中阶段,虽不要求学生能解决某些复杂问题,但也应当要求学生会用物理规律去说明和解释有关的现象、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因为这样,一方面可以巩固和深化对规律的理解,另一方面可以使学生学到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发展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综合运用欧姆定律、串并联电路、电功率等概念和规律可以解决日常生活用电中的简单问题,如常见家电的选择和使用、保险丝的选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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