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纪检系统如何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0-10
“在新形势下保持党的纯洁性”是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的重要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纪检监察能力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 一、充分认识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意义 (一)维护党的纯洁性是开展“能力素质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主题活动的需要。能力素质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立身之本,突出以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中心的要求,提升把握大局的能力,方能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工作主题。通过思想作风“查、纠、建”,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促进作风转变,才能永葆先锋本色,切实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事业。基层组织建设是纪检监察事业科学发展的组织保障,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的最佳切入点。因此,维护党的纯洁性是开展“三项建设活动”的需要,开展“三项建设”活动是维护党的纯洁性的深化。 (二)维护党的纯洁性是落实“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核心价值观的需要。“忠诚”是思想纯洁的本质要求,也是纪检人员首要的价值追求;“卫士”就是教育和引导干部要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要坚决惩治腐败,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贴心人”是作风纯洁的根本要求,也是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的生动体现,更是衡量和检验纪检监察机关党员干部纯洁性最直接最现实标准,只有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才能永葆自身纯洁,才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 (三)维护党的纯洁性是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公信力的需要。当前我们党员干部的主流是好的,但仍有少部分党员干部存在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的问题,正严重侵蚀着党的肌体,损害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影响着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使命的实现,影响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公信力。我们只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纪检队伍成为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表率;只有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才能真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党才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 二、维护党的纯洁性面临的问题和考验 (一)党性观念不够强,宗旨意识淡薄。一些党员干部疏于理论学习、做不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党员意识、宗旨意识淡薄,习惯于用行政命令简单地开展工作,损害、侵占群众利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少数党员干部进取心不强、精神不振,工作敷衍了事,奉行好人主义,执政为民的理念缺乏。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对“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认识不足,干事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甚至贪赃枉法、腐化堕落,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行动上完全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核心作用不凸显,工作缺乏创新。一些基层党组织执政意识不强,工作方法不新,缺乏活力,部分党组织软弱涣散,党的影响力和作用力弱化,用科学的干部选任方式纯洁党组织队伍的任务还任重道远。个别领导对党的纯洁性缺乏足够认识,只注重经济、政绩,不注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缺乏带领群众共同发展的意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党员民主意识淡化,对工作创新更无从谈起,少数党员干部习惯凭老方式、老办法、老经验办事,对如何创造性地落实上级部署缺乏前瞻性思考、缺乏过滤和去粗取精的分析,满足于一知半解、依葫芦画瓢,致使党员队伍出现上进的和落后的一个样,干与不干的一个样,党员队伍缺乏活力和激情,造成部分党员的思想滑坡,党员队伍素质下降。 (三)制度保障不到位,监督管理滞后。部分基层党组织制度不健全,对党员教育不深入,管理不完善,监督不得力,组织生活流于形式,缺乏对党员干部强有力的行为约束机制,导致反腐败制度及其建设的缺失或滞后。个别单位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对纪检监察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致使少数同志走上了违纪违法道路,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 三、坚持“五强化”,全力维护党的纯洁性 (一)强化思想建设,筑牢维护纯洁性的思想根基。面对新形势下的风险和挑战,要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就必须树立忠诚意识,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针对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与纯洁性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以开展廉政文化“八进”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法规、廉政党课、岗位廉政等教育,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从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工作作风入手,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加贴近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和生活实际,切实解决党员和党员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及工作方面存在的不纯现象。大力实施基层组织“比、创、干”活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想干事”的意识,增强“会干事”的能力,提高“干成事”的本领,培养“能共事”的心胸,提升“不出事”的自律意识,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打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基础。 (二)强化作风整肃,提升维护纯洁性的战斗力量。党的纯洁性是先进典型的共同特征,是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内在动力、检验标准和价值取向。用纯洁的党性改进工作作风,对于做到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至关重要。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以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目的,以提倡“三多三少”、坚持“六讲六比”(对事多一点理性理智,少一点困惑任性;对人多一点理解支持,少一点议论责备;对己多一点自省自警,少一点妄自尊大;讲政治比执行,讲大局比品行,讲奉献比创先,讲创新比理念,讲实干比效果,讲廉洁比作风)为主题,大力治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影响发展的作风问题,始终保持党员干部作风纯洁,努力实现干部队伍“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形象大提升”。 (三)强化监督管理,提供维护纯洁性的根本保证。践行民主监督,是维护党的纯洁性的有力保证,在“阳光监督”中纯洁党性,必须不断强化监督意识,以民主的方式规范管理,以开放的办法防治腐败,不断扩大参与度、增加透明度、提高约束力。加强人大、政协的监督力度,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扩大参与度,鼓励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最大限度地扩大公开途径的覆盖面,拓展群众参与决策、献言献计的渠道,充分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完善监督网络,拓宽监督渠道,促进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紧密结合和有机配合,建立健全监督反馈、纠查和落实机制,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强化查处惩治,保证维护纯洁性的任务落实。认真贯彻和坚决维护党的纯洁性要求,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动摇。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推进决策和执行两个重点环节,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坚决制止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坚持对腐败“零容忍”,持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积极探索查办案件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健全和完善办案机制,形成办案合力,提高大案要案的突破能力,积极拓展审理治本功能,不断提高党员队伍自我净化和自我完善能力,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坚持防范在先、关口前移的管理机制,把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腐败动机实行提示、提醒、训诫、诫勉等预警告诫,切实做到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机制和办信办案作为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的重要手段,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己任,不断提升党的公信力,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 (五)强化自身建设,建立维护纯洁性的长效机制。要以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目标,以开展能力素质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建设活动为契机,大力实施能力素质“学、训、练”,争做“四大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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