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私人老板打工。开始说好工资的。做了8天感觉很多方面不是很适合 也不是不是很喜欢 就和老板说辞职

老板当时也同意 说十五号发工资 结果到日子老板说试用期那是 你没有工资的。最后说给你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想想这样老板也恶心 想想算了 那就这样吧。结果最后也不给了 说想拿就走法律程序吧

第1个回答  2019-08-18
任何一种用工形式,都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执行,并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好工作时间,休息日,工资等各种福利待遇,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是无法进行维权的。你的情况就属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导致的,没有劳动合同,无法维权,只能自认倒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8-18
这情况在个体私营小企业几乎普遍存在。人员流动性非常大,老板也很无奈,今天来个人干几天走了,明天来个人干几天又走了。工作衔接会出现很多空挡。有好心的会支付工资,大多数对这样干几天就走的不会支付工资。
第3个回答  2019-08-18
你这种做法是对的 对这种不讲信用的老板就要这样 跟着这样不讲信用的老板干是不会有什么出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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