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必须加盖公章 对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28

不对,联合行文就是同级机关、部门或单位可以联合发文的形式,但并不是所有的发文机构都要盖章。

联合行文有两个条件:

(一)涉及多方面和多部门的事,单方面或一个部门行文无效而必须联合行文;

(二)联合行文者必须是同一级别的机关或部门,如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行文,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行文,省委和省政府联合行文等。



联合行文的注意事项

1、联合行文各机关的职权都必须与行文事项密切相关

注意联合行文的机关不宜过多,若行文事项关联部门较多,牵扯面很广,牵头的主办机关应提请以政府名义发文。若事属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党政机关不得联合行文。

2、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联合行文中的牵头部门就是主办部门,它应当承担起联合行文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排列发文机关时,主办机关应排列在前。联合行文,只标主办机关一个发文字号。

3、联合行文的主送机关通常应上下对应

几个同级部门联合行文,尤其是下行文,其主送机关通常应是与发文部门一对应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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