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钢取样方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27
型钢
1样坯的切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筋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的要求:
(1)样坯应在外观尺寸合格的钢材切取。
(2)切取样坯时,应防止因受热、加工硬化及变形而影响其力学及工艺性能。
(3)用烧割法切取样坯时,从样坯切割线至试样边缘必须留有足够的加工余量,一般因不小于钢材的厚度或直径,但最下不得少于20毫米。堆厚度或直径大于60毫米的钢材,其加工余量可根据双方协议适当减小。
(4)冷拉样坯所留的加工余量可按表选取:
厚度或直径(毫米) 加工余量(毫米)
《4
>4-10
>10-20
>20-35
>35 4
厚度或直径
10
15
20
2样坯切取位置及方向
(1)对截面尺寸小于或等于60毫米的圆钢、方钢和六角钢,应在中心切取拉力试验样坯;截面尺寸大于60毫米,则在直径或对角线距外端四分之一处切取。
(2)样坯不需要热处理时,截面尺寸小于或等于40毫米的圆钢、方钢和六角钢,应使用全截面进行拉力试验。当试验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加工成《金属拉力试验法》中相应的圆形比例试样。
(3)样坯需要热处理时,应按有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尺寸,从圆钢、方钢和六角钢上切取。
(4)应从圆钢和方钢端部沿轧制方向切取弯曲样坯,截面尺寸小于或等于35毫米时,应以钢材全截面进行试验。截面尺寸大于35毫米时,圆钢应加工成直径25毫米的圆形试样,并应保留宽度不大于5毫米的表面层;方钢应加工成厚度为20毫米并保留一个表面层的矩形试样。
(5)应从工字钢和槽钢腰高四分之一处沿轧制方向切取矩形拉力、弯曲样坯。拉力、弯曲试样的厚度应是钢材厚度。
(6)应从角钢和乙字钢腿长以及T形钢和球扁钢腰高三分之一处切取矩形拉力、弯曲样坯。
(7)应从扁钢端部轧制方向在距边缘为宽度三分之一处切取拉力、弯曲样坯。
(8)型钢尺寸如不能满足上述时,可使样坯中心线向部移动或以其全截面进行试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