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关系的群体关系-性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群体关系从逻辑上看,性质与概念发生了变化,利益的获得与受损是一个分化过程,而上层、中层、下层则是利益分化的一种结果。社会学理论指出,利益受损者常怀有敌视或仇恨心理。当弱势群体将自己的境遇归结为获利群体的剥夺或侵犯时,社会就潜伏着冲突的危险。利益群体的冲突,必然会影响民族亲和力,产生民族离散力,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当前,工农关系、干群关系、新生私营企业主阶层与其他阶层的关系都程度不等地存在着矛盾甚至对立。从社会群体的角度看,所谓协调发展,就是不同社会群体特别是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合理的平衡,有了这种合理的平衡,才能维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增强凝聚力。从现实来看,中国针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政策模式应当是补偿性政策与发展性政策的结合。前者主要指针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政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其他各种基本权利的保护政策等;后者主要指有关促进弱势群体的社会参与机会、提高弱势群体的社会参与能力以消除社会排斥、实现社会整合的政策。
与此同时,还须着力提高人的文化素质。人的文化素质是指人所表现出来的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水平和潜质,它制约着人对生产资料的利用程度,决定着人对劳动对象和交往对象的选择与阐释结果。人的文化素质是该民族凝聚力的制约性前提,民族凝聚力则是该民族人的文化素质的外在体现。提高人的文化素质,能缩小群体之间的认识差距和利益差距,促进中华民族内部关系的协调,进而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当然,民族内部关系的协调,不只是体现于各民族、各利益群体之间,还体现于个人与个人、地区与地区之间。故而,协调上下关系、人际关系,缩小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平衡区域经济发展,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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