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结束后,日本向中国政府赔款多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1-03

    没有赔款。

    二战结束后,美国最先宣布放弃日本赔款,随后说服英国和荷兰放弃,在旧金山缔结对日和约。苏联也在51年宣称可以放弃,1956年苏日缔结条约,正式放弃赔款。

    也就是说,所有有资格索取日本赔款的战胜国均放弃了日本赔款。

    只有二战之后独立的越南,缅甸,菲律宾等,在旧金山条约中,被视为准战胜国得到赔款,最高8亿美元。美国明确表示,反对任何国家提出超过日本赔偿能力的赔款额,并且只能以物资和劳动输出赔偿,不允许索要现金。

    由于中国因为两岸席位问题,均未出席旧金山条约,所以美国表示可以支持中国15-20亿美元的赔款,约40亿两白银,为马关条约的15倍左右。
    之后,韩国,泰国等二战时支持日本的日本殖民地,本不是战胜国,而是日本帮凶,但是各自和日本签订了条约,得到了日本的补偿。
    1952年中华民国和日本国和平条约,宣布放弃赔款。
    1972年中日建交,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弃赔款。
    至此,所有二战战胜国宣布放弃日本赔款。

    而日本总共赔偿东南亚国家和韩国的赔款,约22.5亿美元,折和白银48亿两左右,为中国辛丑条约赔偿八国的12倍。1946年-1949年,拆除日本大约7000万美元的设备,中国分得约20%。日本宣称,日本在中国东三省的150亿美元私有合法资产,1945年被中国非法没收。而中国认为二战结束前所有日本在华资产,均为非法所得。

第2个回答  2013-11-12
没赔
第3个回答  2013-11-12
好像没有赔款!!只是归还台湾~~~~·
第4个回答  2013-11-12
二战结束后,中国国民党未及时索赔,后来局势变化,向日本索赔未成功.到中日建交时中国政府从中日人民世代友好的愿望和长远利益出发,放弃了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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