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钱给朋友,有借条,他可不可以不认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2-01
认不认得看你朋友人品了。
如果有借条不承认,如果借条是真实的就不要怕,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希望能帮到你,记得采纳,谢谢。
第2个回答  2017-02-01
你好,
你有充分证据的,我觉得没必要聘请律师。
这种案子是最简单的,自然人借贷的,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贷,你可以要求返还本金。
现在已经过了还款期限,你有权起诉的。

要准备的材料是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是你的借条、汇款记录等,越充分越好。
诉状一式两份,可以复印,但是手印要复印好再按上去。
具体怎么写,网上有模版。
给你讲一下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处被告归还本人本金20000元人民币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你要去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为有个原告就被告原则,如果她在某地连续生活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去该地法院起诉,这是经常居住地。

最好当面跟她协商一下,因为你没有完全证明她不归还你钱,直接起诉太伤感情。费时费力,最好先自己解决,然后可以在有第三人在场的时候录音,这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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