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成绩合格后如何取得律师证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3-13
法考成绩合格以后取得法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然后你去找一家律师事务所去面试实习,面试成功后,再去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办理入会手续,成为实习律师,实习期满一年以后合格后办理正式律师证。
第2个回答  2022-03-10
1、通过法考后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成为助理律师,实习期为1年。(还没有取得证书的可以打印出法考成绩单,证明自己通过了考试)2、实习期满后参加由律师协会组织的考核答辩。3、答辩通过后向当地司法局提交相关材料
第3个回答  2022-03-09
我不管4月份的专插本能够成功,不管我今年9月份是否能顺利去本科学校读书,结果如何,我想我都可以坦然面对。因为不管什么样的结果,都不应该被归结为“坏结果”。对于未来的路,我可以很清晰地规划出来。

大专这三年,不管是考英语四级,考教资,还是这次的专插本,这些考证升学之类的,似乎都不存在什么绝对性的“目的”。别人考证升学或许是为了能够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有更多可以选择的路,我想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最主要的缘故吧。但是对于我来说,似乎并不是。

就拿考教师资格证这个事情来说,其实吧,若非外界因素,我想这个东西于我而言是可有可无的。说实话,我并没有什么想要去当老师的强烈性愿望。但是我的大学专业是“语文教育”,同时我的家人特别希望我以后的工作是去当老师,加上目前我没有其他任何的条件可以去实现我心中藏了已久的那个梦想。所以,我很“自觉”地走上了外界为我规划好的这条路。

当然,我并非妥协了。用一个很不恰当的成语来形容我个人的规划和现下的“作为”——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我这个人似乎就是在为兴趣而活,离开了兴趣,或许我就只剩下一副躯壳;没有灵魂,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漫无目的地过日子,虚度光阴,荒废年华。

因此我特别认可这句话: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以说,我是用了十余年的时间,用十余年的个人经历和感受来帮助自己论证了这句话。直到此刻,我可以很明确地肯定:如果不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给我任何的优越条件我都快乐不起来。生而为人,不愿意被现实摆布着,不愿意在自己不喜欢的领域里得过且过。

于是,我踏上了“为兴趣而活,为梦想而活”的征程。

在大专这三年里考的那些证,其实很多时候我都把它们当作一次次普通的考试,以及对我自身所掌握知识的一个校验。或许也是因此,很多时候临近考试了,我都紧张不起来,于是我总以为自己是麻木了,“佛”了;或是往好的方面来讲,那就是心态好,临考而不过分焦虑……升学,也只是为了提升自己的视野,扩大自身的格局。活了这么多年,我可以很“深刻”地意识到——继续升学和到社会历练,我所接触的东西会是完全不同层面的事物,当然,这是不能放在同一层面来进行比较的,同时,对哪一个层面的事物都不能存在“偏见”。

我不愿意“随便”找份工作来满足自己现下的生存需要以及往后清晰可见、一成不变的生活状况。生活,就是要活在自己喜欢的领域里,活成自己喜欢的模样。生活不该只是为了基本的生存,不该只是为了“生活”而生活。我想,此刻即便是有了一个考编的“资格”和机会,都不能诱惑到我,因为我的“目标猎物”根本不是它。

我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一个藏着“不为人知”的野心的人。我的野心,便是我对未来生活的规划和期望,因为那种生活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还不够有资格去拥有,于是它成了我隐藏在心里的一种名叫“野心”的东西。

我对未来的规划,那便是:一边升学,一边兼职写作;不向家里要生活费,同时争取假期兼职往家里打点钱。到后来,就是当个自由作家,兼开一家小书店,同时一边养猫,日常里学自己喜欢的乐器,种点花花草草,摆弄自己喜欢的小手工等等。

这么说来,我的规划里似乎有些复杂,有点“多”?其实不然。那是我喜欢做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会成为负担。

生而为人,摆脱不掉的一点就是:要为生存而努力。但是若能把兴趣当饭吃,或许是最美好的状态吧。

回归到最初,考那些证之类的,一方面是时下“迎合大众”的一种权宜之计,另一方面呢,也是在校验自己的能力和知识储备。升学是为了到更优秀的环境里去认识更多形形色色的人,扩大自己的视野,提升自己的格局。当然,这一切的一切,或许日积月累下来会成为心中的沉淀,于我于未来,于那些我的规划,都是一种不错的历练与累积吧。

当你的才华配不上你的野心时,请静下来
第4个回答  2020-09-23
还要去找个律所实习一年才能拿到。
第5个回答  2022-03-12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2018年各地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时间及流程司法行政网暂未发布公告,小编在这里整理了2017司法考试领证流程,供大家参考:
1、申请人在司法部官网提交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应试人员达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7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5日至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应试人员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接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2、申请人应在各司法厅规定的时限内向申领地设区市的司法局提交如下材料:
(一)身份证件原件
其中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其中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应届毕业生申领时还需要提交报名时所在院校出具的格式学历证明原件。
(三)提交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书面证明材料
(五)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六)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3、设区市的司法局逐级上报申请资格人员材料;
4、按省司法厅通知时限,设区市的司法局停止接受授予资格申请;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材料的,应向设区市的司法局说明原因,由其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5、按《行政许可法》规定和司法部书面通知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免收工本费);
6、发放司法部核准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不得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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