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11-18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①配偶;
②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③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④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和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⑤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与其子女视为同一户。
以下人群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①现役军人;
②连续一年以上(含一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③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
④公安等部门查找不到的失联失踪人员;
⑤投靠亲友的挂靠户籍人员;
⑥市县民政部门依据相关办法和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