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0
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主要就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赔偿标准都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规定的。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公司赔付的。
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公司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十级伤残的最终结果并非都是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十级伤残相对来说情况并非特别的严重,公司可以考虑将该员工安排在其他的工作岗位上,前提条件是十级伤残已经不能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了。但双方都有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赔偿标准由于各地不统一,所以不能提供准确的参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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