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是以色光为主体的客观存在,人产生这种视象感觉基于三种因素:光、物体对光的反射、人的视觉器官眼睛。即不同波长的可见光投射到物体上,有一部分波长的光被吸收,一部分波长的光被反射出来刺激人的眼睛,经过视神经传递到大脑,形成对物体的色彩信息,即人的色彩感觉。
光的作用与物体的特征,是构成物体色的两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它们互相依存又互相制约。只强调物体的特征而否定光源色的作用,物体色就变成无水之源;只强调光源色的作用不承认物体的固有特性,也就否定了物体色的存在。
扩展资料:
各光是有红、绿、蓝三色光按不同比例混合而成的。我们能看见的物体除黑色外都要反色光。白色物体反射所有光,看起来就是白色,灰色物体也反射各色光但只反射一部分。其他物体只要是什么颜色就反射能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本色的光。
附:红光加绿光是黄光,绿光加蓝光是青光,红光加蓝光是紫光,红绿蓝加起来就是白光。
在白光通过三棱镜时,不同颜色的单色光的偏折程度不同,红光偏的最小,所以一盘在光屏成像时是在最上面,蓝最大。
透明体的颜色是由透过的光色决定的。( 当光通过透明体时,透明体是什么颜色,就能透过什么颜色的光)
不透明体的颜色是由反射的光色决定的。(当光遇到不透明体时,不透明体是什么颜色,就能反射什么颜色的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