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否可以成立托管中心?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07
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不足,“入托无门”成为很多婴幼儿家长的“心病”。在今年广东省两会期间,多个政协委员的提案关注0~3岁婴幼儿托育,提案建议大力发展“单位托管”模式,探索以社区为主的家庭互助式托育服务等。

“单位托管”是否可行?是否可推广?昨日,省政协会议期间该话题引众多委员热议。有人赞,可尝试开展企业托管,一定程度上也能提高工作专注度;或成为企业的一种福利与优势。当然,也有人认为,“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做”,中小型企业或私企,并不具备该条件。多位委员建议,亟须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明确主管部门,出台系列政策规范该行业;同时加大公共托育服务中心的建立,多方合力助推托育发展。

建议尝试

兼顾生活与工作也能提高工作专注度

省政协委员、得洁日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小夏并不支持将0-3岁的婴幼儿送去幼托机构,但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企业内开设托幼中心。“并不是托幼机构不好,而是作为一个家长,并不舍得那么小的孩子离开家人。父母是小孩的第一监护人,有监护的责任。如果送小朋友去托幼机构,从情感上来说,我个人觉得不太合适。”

但她表示,可尝试在企业内设立托幼中心。“以前也有朋友和我谈论过这个话题。很多女性为了照顾小孩,会牺牲自己的工作,到了小孩三四岁,再回到工作岗位,这样容易与社会脱节。”她觉得,如果对工作影响不大,可以把小孩带到单位,其企业目前也是如此。如果有条件,企业还可成立托幼中心,进行“单位托管”。“届时可邀请专业机构指导,家长进行监督,把托幼教育做好。家长能兼顾生活与工作,一定程度上也能提高工作的专注度。”

或成为企业的一种福利与优势

省政协委员黄升雄所在企业正开始探索幼托教育“单位托管”模式。2020年初,公司的托幼中心将装修完工,能容纳100个小朋友,届时还将引进专业的托幼品牌开展服务及教学。

谈及开设托幼中心的初衷,他表示,如今年轻人不容易,既要工作,又要照顾小孩,一点都不轻松。“如果请保姆,经济负担过重;如果托管在父母那,来回接送也不方便,一直由上一辈抚养也不合适,不利于亲子关系建立。”加上有些人父母不在身边,或帮不上忙,往往只能牺牲夫妻其中一方的工作,辞职在家照顾。“通常牺牲的就是女方。”

基于此,他认为进行“单位托管”,在企业中引进专业人士开设托幼中心,能较好解决这一问题。“这样不用牺牲一方的工作,一定程度上解放了生产力,对企业发展也是好事。”在他看来,无论公司大小,都可以开展此类尝试。“企业中如果有多名员工的小孩都有需求,就可以开办了。”

针对“单位托管”带来企业成本增加的问题,他表示,“如果企业自己能承担,这就是企业的一种福利与优势,可吸引更多人才。”如果企业负担不起,政府可以给予一定扶持与补贴,亦是政府开展公共服务,提供社会福利的一种方式。

不能只依靠政府,也不能全压给企业

“二孩政策放开后,托育机构明显匮乏。”对于托育话题,省政协委员、广州航海学院航运经贸学院副院长葛春凤一直很关注。她所在的学校女老师普遍较多,二孩政策的放开,托幼更成了高需求。“如何“托幼’成了她们的难题和痛点。”

痛在何处?在葛春凤看来,女性教师既要上班又要照顾家人,两方面压力都很现实。“对于0-3岁的幼儿,如果留他们在家独自去上班,作为母亲无论如何都无法完全放心。”如果能有一个选择,让女性既方便上班,又能把孩子留在身边,势必有效解决女性工作家庭的“两难”。

葛春凤直言,对于0—3岁婴幼儿托育建设,政府层面的制度保障与政策支持亟须跟进。“政府应加快制定托育机构建设的标准,对早教给予专业引导和规范,加大对托育机构的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鼓励社会多方共同参与,同时加大公共托育服务中心的建立”。

对于企业参与,她给南都记者分享了身边的案例。“某单位在办公区域内辟出一块小场地,专门用来照顾员工幼儿。”区域内设有玩具活动室,有小厨房用来做饭,员工还可带幼儿保姆来照顾孩子。在她看来,单位提供场所,专业企业介入管理,这类区域的搭建虽不是专业的商业托幼机构,但能有效解决员工与幼儿的“远距离难题”。“不像幼儿园,而是临近工作区域的机构,让幼儿更接近母亲。”如此,企业投入成本相对较低,员工工作的获得感增强。

“不能只依靠政府,也不能全压给企业”。总而言之,她认为,政府、企业、家庭、社区多方合力,广泛参与,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托管与托育并举,构建健康的托育服务体系,才能真正解决当下的托育问题。

其他看法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做”

与其他委员相比,民盟广东省委妇女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病理与生理教研室副教授陆立鹤对于“单位托管”有不同的想法。在她看来,单位托管适合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基于员工的年龄结构和生育情况需求,在获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进行。中小型企业甚至是私营单位工作,并不具备这个条件。

她认为,“单位托管”是建立托育公共服务的一个补充,只是作为打造广覆盖普惠性的托育服务体系中的一种社会力量参与模式,并不是要全面推广。“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做,托幼教育还是交给专业的幼儿园、机构做。即使是单位托管,也是要按照托育机构的有关规范和标准,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评估和专业指导,而不是简单的托管所。”

此外,她强调托幼教育问题的解决,还是要放在打造广覆盖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上,构建以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托育格局,而不是主要以社会力量为主办托育,让所有单位自办托儿所。

托育机构发展首要是规范,关键是师资

“单位托管的专业性、规范性在哪里?机构创建的环境是否符合0—3岁幼儿成长规律?市场机构准入门槛到底是什么?”面对南都记者提问,省政协委员、河源市T T S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倪丽君一口气抛出几个问题。在民办教育领域扎根20多年,她对0—3岁婴幼儿托育建设深有了解。“这个市场需求广泛,但目前托育机构缺乏明确的统一主管部门。”倪丽君直言,亟须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明确主管部门,出台系列政策规范该行业。

早在2015年,倪丽君所在企业曾针对广东省的托育机构进行调研。当时数据显示深圳有3000多家,广州1900多家,粤东粤西粤北各市则相对较少,只有两位数。“近两年我们发现小城市也繁荣起来了。因为90后的父母正在成长。”倪丽君认为,新兴的90后父母对专业的育儿体系有更旺盛的需求。

对0—3岁托育机构的发展,倪丽君认为,首要是规范,关键是师资,即幼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这也是她最忧心的。“这个阶段的孩子成长,非常非常重要。如果不关注师资,只强调有一个地方托管孩子,只看机构环境、硬件设施,可能跟最初的愿望大相径庭。”在她看来,在0—6岁的关键阶段,需要最优秀的人耳濡目染言传身教才能培养未来最优秀的孩子。

她给南都记者列举一个数据,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幼儿教师缺口200多万,在粤东粤西粤北的欠发达地区,师资更为匮乏。倪丽君坦言,目前从事幼儿教育的工作者,普遍来自各类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的幼师班,业务素质尚待提升,同时流失严重,待遇太低。除了数量、待遇,更重要的是尊严。“幼师不该永远扮演‘看小孩’的角色。”如此,她强烈呼吁关注学前教育,包括师资体系培养、幼师社会地位氛围、薪资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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