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及分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8-01

平顶山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分工如下:




    1. 办公室: 负责综合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起草报告、计划和文件,处理文书、机要档案、办公自动化、信息、保密、督查事务,以及机关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2. 监察综合室: 负责行政监察事务,反腐败源头工作,起草监察工作文件,处理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交办事项,与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联系,负责会议会务和特邀监察员管理。




    3. 调研法规室: 承担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纪检监察理论和政策研究,拟定和实施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制定行政规章制度,监督法规实施,并解释相关法规。




    4. 宣传教育室: 宣传党风廉政政策,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拟定培训规划,组织业务培训,指导宣传教育工作。




    5. 执法监察室: 监督各地各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执法监察活动,参与专项检查和重大事故调查。




    6. 案件管理室: 负责案件管理工作,统计分析案件查处情况,督办重要案件,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制度。




    7-10. 第一、二、三纪检监察室: 分别负责联系市直、县区、市属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包括案件检查、处理和监督工作。




    11. 案件审理室: 审理各类案件,包括市纪委、监察局查处的案件和上级审批案件,指导全市案件审理。




    12. 信访室: 处理来信来访,受理举报,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13. 干部管理室: 管理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审核领导班子人选,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管理工作。




    14.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 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实施责任制,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检查。




    15. 纠风室: 分析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指导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




    16. 效能监察室: 负责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和效能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行政部门和政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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