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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
民法典
专有部分
面积什么意思
答:
《民法典》中对于业主
专有部分
的相关规定是,专有对于专有部分业主是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不过,业主在行使相关权利的时候,要注意尊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专有部分通俗点来讲就是业主自己购买的这套房子,
共有
的部分,小区业主都有使用权。一、业主的专有部分是指哪些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
业主
专有部分
有哪些
答: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确定
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
对
物业
管理意义和作用:1、有利于明确是业主出钱还是物业公司出钱,是利用维修资金还是业主自付资金;如果是公共部分的,业主不用承担,属于物业的开支,如果是业主专有部分,只能业主来承担。如果都分不清楚是专有部分或者是共有部分,则需要...
业主
专有部分
如何认定
答:
(2)物理上专属于特定房屋。即只有该特定房屋才能通到该露台,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对该露台进行排他使用。(3)销售合同有约定。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购房人主张对露台的所有权,其主张就不应得到支持。哪些属于业主
共有部分
(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业主对建筑物
专有部分
以外的
共有部分
有哪些
答:
业主对
专有部分
以外的
共有部分
享有共有权主要有以下部分: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有部分,对道路、绿地、公用设施、
物业
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的权利。但是,如何...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的
专有部分
包括哪些?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哪些权利_百度...
答:
“具体构造和利用上的独立性,并能够登记成为单个业主所有权标的物的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
专有部分
。专有部分的业主享有处分、收益,使用,占有的权利。公合法律为您服务。
什么是业主
专有部分
面积
答:
专有部分
面积是指建筑物的总面积。业主人数按房地产权证数计算,一个权证计为一个业主人数。对已出售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
物业
,业主人数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数计算,一个合同计为一个业主人数;对未出售的物业,建设单位计为一个业主人数。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使用...
业主对除住宅经营性住房等
专有部分
以外的
共有部分
享有什么权利_百度...
答: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
专有部分
以外的
共有部分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
物业
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屋顶...
小区建筑区划内哪些属于业主
共有部分
?
答:
依据《上海市住宅
物业
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配套设施设备归业主
共有
:(一)物业管理用房;(二)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垃圾箱房、共用地面架空层、共用走廊;(三)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绿化、道路、场地;(五)建设单位以...
共有物业
可以占有使用吗
答:
公共场所包括建筑物楼道、电梯间以及园区道路、绿地等公共部分,这些公共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而
物业
公司只是接受委托对小区进行管理和维护,没有权利代替业主擅自处分公共场所,包括私自出租公共场所。所以如果业主觉得物业公司或者其他人擅自使用业主
共有部分
,不管是改变功能,还是进行经营性的活动,但是却没...
改变建筑物
共有部分
的用途或者利用的规定
答: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
共有部分
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
专有部分
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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