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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文件
2022年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答:
为了方便市场主体及时了解适用税费支持政策,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和延续实施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形成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后续将根据新出台
税费政策
情况持续更新。今天带你了解:延续实施的税费支持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
答:
公告明确扩大进项
税抵
扣范围,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同时将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目前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此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
进项税额加计
10%,
抵减
应纳税额。公告同时...
2023年新出台三项
增值税政策
即问即答
答:
第四条规定,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
增值税
,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
抵减纳税人
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因此,您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多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予以退还,您在上述
政策文件
发布前已代开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追回。4.我是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
公司此前一直享受生活性服务业15%
加计抵减政策
,2022年没抵减完的加计...
答: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减
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的公告》(2019...
2022年小规模
增值税
免
税政策
答: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的...
疫情期间免
税政策
答:
享受主体: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优惠内容:《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
2023年小规模普票免税吗?
答:
公告要求,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生活性服务业
纳税人加计抵减
15%
政策
是如何规定的?
答:
法律分析: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
进项税额加计
1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10%加计抵减与15%
加计抵减政策
...
加计抵减
10%
政策
答: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
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关于
加计抵减政策
适用所称“销售额”。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的
加计抵减政策
,需要提交什么资料?_百度...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增值税
小规模
纳税人减
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
加计抵减政策
,仅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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