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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农业厅网站
土易网如何解读2015年
吉林省农村
土地流转新政策?
答:
吉林省委
吉林省
人民政府关于引导
农村
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
农业
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1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吉林省农村
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答:
其人员培训、考核和发证由省地方水电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修改为“地方水电系统技术工种和全国
农村
水电气化县的农村电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五、将《
吉林省农业
机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购置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推土机、农用挖掘机、农用铲运机等动力机械的单位和个人,应持产品...
吉林省农村
低保条件
答:
法律主观:1、凡具有本市正式
农业
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
农村
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4...
2022
吉林省农业
补贴政策
答:
出台一揽子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吉林是著名的“黄金玉米带”,玉米占吉林粮食产量结构的第一大头,占全省粮食产量的78%,占全国玉米总产的11%左右,单产、人均占有量、商品量、调出量连续多年占全国前列。
吉林省
玉米丰歉直接影响全国乃至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粮食供求和市场变化。今年3月,吉林省突发疫情,春季
农业
...
吉林省农村
水利管理条例(2002修改)
答:
第三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
农村
水利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发展农村水利事业,应当由
农业
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投入资金和劳动积累,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扶持。鼓励单位和个人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兴办农村水利事业,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国家保护其合法权益。第...
吉林省农业
环境保护与
农村
能源管理总站地址
答:
江城西路。根据查询百度地图信息得知。
吉林省农业
环境保护与
农村
能源管理总站位于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江城西路372号,该管理总站于2021年5月26日,其经营范围是推广环保能源技术,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农业
科技与信息杂志投稿信箱是什么?
答:
《
农业
科技与信息》杂志的投稿邮箱是:
[email protected]
,欢迎投稿。审稿快!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
吉林省农业
环境保护管理...
答:
修改为“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利(渔业)、卫生健康、住建、交通、
农业农村
、自然资源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相关专业水污染事件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7.将第四十九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主管部门”。 (三)对《
吉林
伊通火山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1.将...
吉林省
有多少人?
答:
八十年代初本省人口流动日益活跃,据统计,1982年,全省流动人口总计58.84万人,到1990年流动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由1.2%上升到2.07%,高于全国水平,但流动人口比重的增长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特点是:长春市、
吉林市
占流动人口总量的45%,女性略大于男性,
农业
户大于非农户。9.人口与资源...
吉林省农村
扶贫开发条例
答:
第三条
农村
扶贫开发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和扶贫开发对象自力更生相结合的机制,坚持与
农业
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农村扶贫开发应当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和救助、民政救济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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