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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各级工会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会
法》办法
答:
工会主席、副主席劳动合同期满,但任期未满的,如本人要求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续签。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工会各级
组织应当按时换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经上一级工会批准。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各级工会
委员会由什么产生
答:
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
地方建立地方
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全国建立...
工会
如何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答:
工会
是职工在工作中自愿结合组成的工人阶级的群众自治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那么实践中,工会如何参加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又拥有哪些权利义务。下面我带读者来了解,欢迎阅读。一、工会如何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1...
工会
委员人数有规定吗
答:
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
地方建立地方
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全国建立...
工会
经费如何提取和使用
答:
第四十六条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第四十七条 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工会
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工会
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答:
不执行就是违法,就要强制执行。《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当月的经费。未按规定拨缴或者逾期拨缴工会经费的,按日加收拖欠金额千分之五滞纳金。”“
各级工会
应当按规定的比例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
工会
经费支出范围及管理办法
答:
④ 事业支出。用于工会所属为职工服务的非独立核算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单位的费用以及对独立核算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⑤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⑥上缴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⑦工会行政经费方面。
县级以上工会
开支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的...
工会
一定要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答:
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
地方建立地方
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全国建立...
中华全国
总工会
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什么实施本法的具体办法
视频时间 00:51
工会
是属于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部门吗
答:
二、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
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综上所述,工会组织虽不是劳动争议的仲裁组织,但法律授予工会至少是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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