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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的司法定义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司法
解释
答:
(三)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秩序,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等秩序,
公共场所
、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
非法拘禁罪的
定义
答:
“
公共场所
”、“当众”,参见本相对第236条第三款第三项的解释。 过失不构成本罪。非法拘禁他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因法制观点差,把非法拘禁视为合法行为;有的出于泄愤报复,打击迫害;有的是不调查研究,主观武断、逼取口供;有的是闹特权、耍威风;有的是滥用职权、以势压人;也有的是居心不良,另有所图。
最高院关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寻衅滋事罪
的司法
解释详细...
答:
造成
公共场所
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院关于寻衅滋事
的司法
解释: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
非访构成寻衅滋事
的司法
解释
答: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
公共场所
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违反《
公共场所
卫生管理条例》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
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
公共场所
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
寻衅滋事罪
司法
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答:
(五)关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认定标准 《解释》第5条对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认定标准作了规定,明确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
公共场所的
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
违反《
公共场所
卫生管理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那些?
答: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
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
公共场所
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
寻衅滋事罪是口袋罪吗
答: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
公共场所
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说是口袋罪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罪名
定义
不清、对情况描述不明。在刑事立法上,口袋罪的生成主要受以下几种情形影响:...
刑法上的偷窃扒窃偷盗的区别是什么?
答:
偷窃: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我们俗称的偷东西的案由叫偷窃公私财物,简称偷窃,比较通俗的说法。根据两高颁布实施的关于盗窃罪
的司法
解释,对于“扒窃”的
定义
是指“在
公共场所
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由此可见,“公共场所”和“随身携带”是认定“扒窃”的两个核心要素,故如何解释“...
寻衅滋事罪
的司法
解释
答:
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第八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
场所
、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第九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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