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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9 57号原文
财税2009
57号原文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十五条规定,现就企业重组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具体处理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
国税发【
2009
】
57号
和
财税
169号文件的具体内容?
答:
财税
〔
2009
〕
5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04-16 字体: 【大】 【中】 【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的有关规定,...
存货报废、正常损耗、盘亏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
存货报废、正常损耗、盘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57号)
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因产品质量支付的赔偿款可否税前扣除
答:
因产品质量支付的赔偿款可否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
[
2009
]
57号
)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88号)所称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企业因产品...
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认定的条件?
答:
1. 长期股权投资损失是否审批才可扣除 【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
[
2009
]
57号
)第六条规定,企业的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可以作为股权投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
财税57号
现在有废止吗
答:
共有两个
财税57号
,分别列示如下,请根据需要使用:1.财税[2014]5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现仍在使用,全文有效;2.财税[
2009
]5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现在未见废止,但已有最新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企业资产损失...
销售使用过的旧设备如何计征增值税?
答: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
2009
〕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57号
)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诉讼费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吗
答:
诉讼费的税务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金融企业本身应承担的诉讼费,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只要具备了法院开具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专用票据》,就可以直接扣除。而对于无法追回的代垫诉讼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
〔
2009
〕
57号
)第...
股权投资损失的税务处理技巧
答:
五类股权投资持有损失可税前扣除:对于股权持有损失,只要不符合
财税
〔
2009
〕
57号
文件及《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规定的股权持有期间所确认的损失,一般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根据企业支出的相关性及据实扣除原则,财税〔2009〕5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股权投资损失作为资产损失,是指...
一般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具税率3%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
票:(1)属于增值
税
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2)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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