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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19年39号
2019年39号
公告增值税新政策
答:
2019年
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
建筑公司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吗
答:
《
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
第
39号
)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
进项加计抵减账务处理
答:
进项加计抵减账务处理期,
财政部
、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
第
39号
,以下简称“第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现就该规定...
加计抵减政策有什么优势?
答:
近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
第
39号
,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
现代服务加计扣除10%的相关政策
答: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
第
39号
)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即加计抵减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
劳务报酬中发生的费用能否扣除?比如说差旅费,住宿费等
答:
差旅费不得加计扣除。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
第
39号
,以下简称39号公告)规定,从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考虑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多数情况下提供的是车票、船票、机票等,...
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
答:按照《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
第
39号
)的规定,提供生活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该纳税人如果同时兼营农产品深加工业务,其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
公司此前一直享受生活性服务业15%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没抵减完的加计...
答: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2019年
第
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
2021年销售使用过的活动板房适用税率是多少?
答:
销售使用过的活动板房适用税率是13%。销售使用过的活动板房属于销售货物,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为13%。《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
第
39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
开具时间为4月前的进项发票能加计扣除吗
答:
开具时间为4月前的进项发票能加计扣除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
第
39号
)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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