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条件概率计算公式?答:举例说明如下:比如A为集合{1,2,3} B为集合{2,3,4} A-B ={1} (A-B)+B ={1,2,3,4} 不等于原来的A。C为集合{3,4,5},(A+B)-C={1},A+(B-C)={1,2,3},所以说上面两个例子不一定成立。也就是(A-B)+B=A 和(A+B)-C=A+(B-C)不一定成立。
概率的加法公式答:P(AB) - P(BC) - P(CA)+P(ABC)。交集用“∩”表示,交的是两者的相同部分,如:A={1,2,3,4},B={3,4,5,6},则AB的交集即A∩B={3,4} 并集专用“∪”表示,并的是二者的属所有元素,如上例,则AB的并集,即A∪B={1,2,3,4,5,6}注意集合中不能有重复的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