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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购进材料发票备注
施工
企业购买
的
材料发票备注
里要注明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吗?
答: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
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以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准。应答时间:2021-08-1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
建筑
公司
发票备注
栏怎么写
答:
工程发票备注
栏规定有以下几点:1、纳税人「提供
建筑
服务」开具发票时,无论项目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是否在同一县(市、区),均需要按照上述要求填写发票备注栏;2、无论是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无论是自开,还是税务机关代开,只要是提供建筑服务,备注栏均需按照要求填写;3、备注栏只需注明建筑服务发...
建筑
服务
发票备注
栏规定
答:
法律分析: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
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建筑服务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第四条 第三款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
建筑业发票备注
栏要求
答:
法律分析:
1. 建筑服务发票——必须备注 2.与建筑服务相关联的非建筑服务业务——不需要备注
3. 打包支出的情形——建议备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材料票
需要
备注
项目名称和项目地址吗
答:
如:
购买建筑材料
、接受设计服务没有上述要求---
备注
栏未按上述要求的,属于不合规
发票
---接受方和
开票
方都需要关注材料采购的会计分录怎么写?1、发票账单与材料同时到达,即"票货同到":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2、发票账单已到、材料未到,即"票到货未到":...
建筑发票备注
栏怎么写
答:
区)名称及项目名称。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三)的规定:提供
建筑
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
发票
时,应在发票的
备注
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材料发票
用
备注
吗
答: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
建筑
施工
企业
提供建筑服务,开具的
发票备注
栏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名称及项目名称,但并没有对
购进材料发票
的备注栏作备注要求。法律依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三十四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建筑
服务类
发票备注
栏必须填吗
答:
提供
建筑
服务开具
发票
必须备注。
备注
栏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项目名称。转让或出租不动产发票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不动产的详细地址。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发票的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土地增值税发票扣除...
建筑业发票备注
栏要求
答:
法律分析:应在
发票
的
备注
栏注明
建筑
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四、增值税发票开具(二)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
建筑工程发票备注
栏要求
答:
应在
发票
的
备注
栏注明
建筑
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四)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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