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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南京大学
有哪些校规校纪?
答:
学术规范:
南京大学
要求
学生
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严禁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行为规范:学生在校园内外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参与校园欺凌、暴力等行为。宿舍管理:学生在宿舍内要遵守宿舍
管理规定
,保持宿舍环境整洁,不得在宿舍内从事违规活动。校园安全:学生要...
南京大学
全日制本科生学籍
管理
细则的纪律与考勤
答:
学生
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席,以旷课论处。累计旷课达50学时者给予退学处理,旷课不足50学时按下列
规定
处理:1、旷课10—30学时,给予院系通报批评;2、旷课31—49学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旷课时数按每天实际上课时间计算。各类实习、军训、社会调查期间,未经同意擅自离队,每天按4学时计算)第六十六...
南京大学
全日制本科生学籍
管理
细则的奖励与处分
答: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学生
,将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者;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3、违反治安
管理规定
受到处罚,性质恶劣者;4、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第二次考试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它作弊行为严重者;5、剽窃...
南京大学
全日制本科生学籍
管理
细则的休学、复学
答:
第四十六条 学生因故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为期(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学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学年。第四十七条 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下列
规定
处理:1、户口不迁出学校;2、因病休学的学生,必须回家疗养。医疗费用按《
南京大学学生
卫生医疗规则》规定执行;3、学生休学回家,往返路费自理。第四十八条 ...
南京大学
全日制本科生学籍
管理
细则的毕业、结业、肄业
答:
第八十六条
学生
在
规定
的学制内,仍有通修课程和学科核心课程重修成绩不及格,不及格课程和未修课程学分不超过12个,毕业时作结业处理;不及格课程和未修课程学分超过12个,可申请延长学习一年,但必须在第八学期结束前办理手续。公共体育课成绩不及格或未达到《
大学生
体育合格标准》者,作结业处理,发给...
南京大学
全日制本科生学籍
管理
细则的退学、试读
答:
第五十六条 因学业成绩不良按学籍
管理
有关
规定
,需要退学者,可申请试读一年。试读期满所获得的通修课、学科核心课学分数达到在校修读年限基本要求者,可继续就读;试读不合格者,必须办理退学手续。试读
学生
不得转院系转专业。第五十七条 学生退学回家长或抚养人所在地落户。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校长办公...
南京大学
全日制本科生学籍
管理
细则的课程、学分与免修
答:
第十条 所有全日制本科生都必须按照所属专业的教学计划
规定
的学分数修读指定的通修课程和学科核心课程。对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必须符合如下规定:所有
学生
必须完成14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其中,①所有学生都必须选修4个学分的艺术类课程;②理工类学生必须选修8个学分的人文社会科学类文化素质教育课程;③...
南京大学
学分制怎么
规定
的?
答:
主任)签署意见,报送教务处批准,未经批准者视为旷考。
学生
因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持校医院(其它医院证明无效)病休证明书。学生未申请缓考或申请缓考未准,擅自不参加
规定
时间的考试,作旷考处理,成绩记零分,并且必须重修,重修成绩达到及格以上者,一律按60分记入学籍档案。
南京大学
全日制本科生学籍
管理
细则的十一、学士学位
答:
第九十三条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程序为:1、
学生
临毕业前,向所在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申请;2、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应届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将拟准予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不能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及理由上报教务处;3、教务处根据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的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及不...
南京大学
全日制本科生学籍
管理
细则的课程考试与成绩
答:
第二十条 凡是
学生
办理过选课注册手续所修读的课程,都要进行考试,考试成绩载入成绩登记表,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第二十一条 考试的主要方式为:闭卷笔试、课堂小论文、读书报告、文献综述、操作考试、口试、口笔试兼用等。所有方式均需按
规定
结合课内外作业、平时测验等综合评定成绩,应根据
南京大学
南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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